现在位置: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网->招生快讯->政策法规
重庆08普高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相关问题
来源:网络 作者:招办 编辑:杨老师 访问次数: 关闭

   
    对下列考生录取时,文化成绩加分后若符合条件,可投档供学校审录。
    1.对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特别优秀(美术类前八十名;音乐学前十五名;其它各专业成绩排列前三名者),文考成绩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,经院校招生委员会严格审核报市录取领导小组审批后,可破格录取。
    2.可加10分的考生
少数民族自治县(含民族乡)的少数民族考生;烈士子女;经市统一认定的体育尖子。
    3.可加5分的考生
归侨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、台湾省籍考生;三峡库区移民考生;报考市内院校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的汉族考生和巫溪、城口两县的考生;因公牺牲的军人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;获得二等功(含)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民警察子女;散居少数民族考生。
    4.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市内院校在各批次最低控制线下5分以内(含5分)的可视为达线。
    5.在录取中,凡是符合多项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,只能享受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,不再进行累加。

     德澳集团 国际学院    软件一系   软件二系   软件三系   软件四系   软件五系  经贸学院   科技学院
    
学院地址:重庆市万州区金龙平湖路88号  邮编:404000
咨询电话:86-023-58418666  86-023-58418888(兼传真)联系人:李老师  杨老师
版权所有: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网络管理中心  QQ: 22039705   渝ICP备0500239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