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奖、助学金
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(每人每年8000元)。
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,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(每人每年5000元)。
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,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,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、第二学士学位)在校学生的助学金(每人每年1000-3000元范围内确定,分为2-3档)。
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
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学生,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、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、入学通知书等材料,申请办理的无需担保或抵押的助学贷款。
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有几个特点:一是扩大了受助人的范围,考入国家批准的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,包括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,在校的学生和新录取的学生都可以申请此项贷款;二是延长了还款的周期,最长不超过14年;三是改变了利息的计收方式,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给予补贴,学生毕业后由借款人按年度偿还;四是增加学生家长共同借款,共同承担还款责任。
全国已有24个省(市)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,其中有13个省市出台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。
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(2)诚实守信、遵纪守法;(3)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(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)正式录取的新生,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、研究生;(4)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;(5)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。对孤儿、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,特困家庭、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。
勤工助学
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,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,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。